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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弹道导弹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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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0-02-28

    《反弹道导弹条约》全称为《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是美国和苏联从1969年11月开始的第一阶段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会谈的主要成果之一。
    1972年5月26日,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同来访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莫斯科签署该双边条约。条约共16款,其中规定,反弹道导弹系统指的是“用以拦截在飞行轨道上的战略性弹道导弹或其组成部分的系统”,包括反弹道导弹截击导弹、反弹道导弹发射器和反弹道导弹雷达;只允许双方按规定在各自的首都周围和一个洲际弹道导弹地下发射井周围建立有限度的反弹道导弹系统,一个保卫首都,一个保卫洲际导弹发射场;每个系统配备带有核弹头的洲际导弹100枚以及相应的雷达系统和反弹道导弹发射架。除此之外,双方都不得部署全国性的反弹道导弹防御体系或这种防御体系的基地,也不准使用非弹道导弹系统(如防空系统)。
    条约还规定,“双方保证不研制、试验或部署以海洋、空中、空间为基地的以及陆基机动反弹道导弹系统及其组成部分”。条约是无限期的。但在危及本国“最高利益”的情况下,有权退出。条约于1972年10月3日生效。28年来,这一条约作为维护全球和平、安全和战略稳定的基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54届联大1999年12月1日以绝对多数通过了由俄罗斯和中国等国提出的维护和遵守《反弹道导弹条约》的决议。目前,俄美
    (季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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