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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说中国职业足球运作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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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8-12-30

    【共同社东京12月24日电】题:中国职业足球运作难(驻上海记者
 松尾康宪)
    从实行足球职业化以来,已经结束了第五个赛季的中国职业足球“甲级
联赛”(14个队)在运作上到了转折期。
    “大连万达队”在今年联赛中获得冠军。即便拥有该队的不动产企业,
万达集团也因经营艰难而打算放弃这支球队。在大连市市长的极力劝说下,
该企业才改变了态度。中国内陆地区湖北省“武汉雅琪队”的拥有者由服饰
公司变成了烟草公司,因此该队也改名为“武汉红金龙队”。据说有的职业
队一年的赤字高达2000万元。
    “上海申花队”是今年联赛的亚军。拥有该队的上海市足协副秘书长崔
绍铭说,该队的门票等总收入和总支出持平,都是5000万元。这是因为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才能做到这一点。
    球员的年收入是50万元至100万元,是1994年春天职业联赛开
始时的5倍以上,比普通工人的平均工资高出100倍。合同金额也达60
万元至80万元,这是令拥有职业球队的企业最头疼的事。
    在联赛的电视转播权问题上,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国营的中央电视台垄
断了每年182场职业足球联赛的电视转播权,全国足球协会正在同中央电
视台激烈地讨价还价。
    到今年为止的合同中规定,中央电视台不支付电视转播费,但在转播每
场比赛时,向全国足球协会提供2分钟的广告播映权。全国足协把自己通过
拉广告得到的约2000万元收入平均分配给各支球队。但是,现在它不想
要广告播映权,而是要求中央电视台以现金方式支付电视转播费。但靠国家
预算运作的中央电视台说:“国家没有拨给我们转播费”,拒绝全国足协提
出的要求。
    全国足协打算把转播权卖给其它的电视台,提高价码。秋天时教育电视
台曾想在黄金时段转播部分比赛,但似乎因当局的干预而未能实现。
    似乎各队也不能随意同其它电视台签订合同。上海市足协的崔副秘书长
说:“如果上海‘申花’队同上海电视台签订合同,那么起码可以赚200
0万元至3000万元的电视转播费。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差的地区可能连
1000万元都赚不到。”他指出了地区间存在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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