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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通过“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修正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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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8-05-31

    ▲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二十八日三读通过“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修
正案,取消航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必须悬挂旗帜的规定,不受商港
法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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