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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报认为:反腐败关键在于铲除腐败根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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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6-11-29

    【《韩国日报》11月22日文章】题:反腐败的关键在于消除腐败存在的根基(作者朴武)
    腐败的经济意义是效率。行贿的人用很少的钱就可以获得极大的利益,而受贿的人则用很少的努力就挣得很多的钱,这也可以算是符合最大限度降低费用的经济法则的行动方式了。人们常把这叫作走“快车道”,这种比喻恰如其分地揭示了这种经济效率。如果用很少的钱能够节省时间和努力,那么谁还会吝惜呢?
    世上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理由,腐败现象也不例外。随着政权的交替,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也正说明腐败现象存在的根基和理由也同时变得牢固起来。
    从经济方面来看,腐败可以说是独裁权力同经济垄断之间的私生子。行贿就是避开竞争、不付出竞争的代价而廉价获得市场果实,受贿就是滥用国家公共权力,破坏市场机构的正常运作,获得垄断利益,也就是盗取了应该归国民经济所有的经济利益。腐败现象也正是植根于这种非民主、非市场体制的土壤之中。
    近来,“匡正”和改革的风气越来越浓,金融实名制、不动产实名制和公开公职者财产等制度上的保证得以确立,还正在讨论出台腐败防止法。可以说,我们正处于民主化和市场经济逐步走向发达的过程之中。如果国家公共权力能够在保证透明度的情况下公开被行使,在市场上确立公正的竞争秩序,那么腐败就会失去其所存在的根基。从来没有哪个腐败的国家能够成为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达是治愈腐败病的特效药。
    清除腐败是历届政府都打出的第一号公约。在全斗焕统治时期也曾把大批腐败的政治家和官员投入监狱,没收其财产。文人政府也挥动匡正大棒,处理了很多搞腐败的人,但腐败现象依然存在。
    我们发展经济经历了30年时间,而清除腐败现象则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要真正清除腐败,就不要再唱什么高调,而要从把实名制和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上的保证落到实处。(张利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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