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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白哈吉一体化条约主要内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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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6-03-31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3月29日电】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四国领导人今天在克里姆林宫签订关于加深经济和人文领域一体化的条约,提出“将建立一体化国家共同体”。
    条约规定“在遵守各方主权,遵守平等、互利、不破坏各方之间现行国界和不互相干涉内政原则的情况下,共同努力逐步加深在经济、科学、教育、文化、社会领域和其他方面的一体化”。
    条约指出,一体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共同的商品、劳务、资本和劳动力市场有效地发挥职能,发展统一的交通、能源和信息系统”。
    各方还有义务大力“保障各国民主发展的稳定性,制定社会发展的起码标准,给公民有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和接近科学和文化的机会,使立法具有一致性,协调对外政治方针,保证在国际舞台上有应有的位置以及共同维护外部边界,以及同犯罪现象和恐怖主义作斗争”。各方“打算建立协调对外政策,加强保障安全和保卫国界的共同制度的机制”。
    条约说:“各方实行协调一致的价格政策,不允许对各方主体进行价格歧视。”“考虑到建立以经济互补为基础的工业、农业和经济综合体,最大限度地利用合理劳动分工的优越性”。
    条约还规定“要协调货币信贷和货币财政领域的政策,建立有效的支付结算制度”。
    还提到建立“统一的科学技术空间,在基础科研和实用科研方面进行协作”。各方还商定要确定“国家间教育战略”。
    条约还规定四国在其他一些领域也要进一步加深一体化。
    在涉及到一体化管理机关的章节中指出,为了达到本条约的目标,将成立一体化联合管理机构:跨国委员会、一体化委员会和跨国议会委员会。
    根据条约,四国一体化进程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跨国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统、政府总理、外长以及有发言权的一体化委员会主席。跨国委员会主席从各国国家元首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一体化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其成员包括各方政府第一副总理,负责与独联体国家合作问题的部长以及经济和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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