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阅读
  • 0回复

罗马尼亚经济犯罪面面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5-08-30

    【罗马尼亚《火焰报》7月18日一期文章】题:肮脏的金钱与有组织的犯罪(作者沃伊库少将)罗马尼亚的“洗钱”活动
    所谓“脏钱”是指所有从事非法交易所得的钱。从1990年开始,罗马尼亚大量的公共财产被一些人有步骤、有组织地转变为私有财产。在这种充满欺骗和虚假的转变之后,不法分子总是千方百计地将其非法所得的赃款置于合法的外衣下。同时,由于罗马尼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人们对其所得收入和财物进行申报和证明,为投机和违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下面就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的典型案例。
    三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曾经多次从克拉约瓦、奥内斯特和塞沃内什蒂的化工厂中提取了大量的白金,然后通过一些走私者将其运到南斯拉夫和土耳其出手。他们从所得的几万美元的赃款中拿出一部分投资在房地产和购买汽车上。一家商业公司的老板发明了一种所谓的互助游戏,他从参加该游戏的许多人那里募集了数以千万计的大笔现金,然后他拿出其中的一部分用来购买一家家具厂,从而将其用非法的手段欺骗所得的赃款用在了正当的商业交易中。另外一种常见的洗钱方式就是当不法分子从国营经济单位盗窃了大量的物资并把它卖掉后,他们往往迅速在黑市中将所得的赃款列伊兑换成美元或德国马克,然后用这些硬通货从国外购买服装和食品等物并在国内的私人商店内销售。如此一来,变卖国家财产所得的赃款便似乎成了他们从事正当贸易活动所得的一部分。大量事实证明目前罗马尼亚存在着一种异常活跃的地下经济,人们在那里从事各种各样的非法勾当,而检查机构又很难发现它们。走私和逃税成为最赚钱的方法
    现在走私和逃税已经成为最赚钱的方法。走私者们从境外运进大量的香烟、食品、化妆品和酒,然后在既不向海关申报又不在任何财会帐目上登记的情况下将其出售。同样,走私分子以相同的方式从国内运出大量的家具、木材和有色金属到国外销售,而且据调查多数情况下都有海关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在1993—1994年间,我们破获了这样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走私逃税案件。一个名叫纳萨尔的黎巴嫩人和一个名叫帕拉斯基夫的罗马尼亚人合伙建立了埃尔马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和在国内外的销售业务。纳萨尔在黎巴嫩的身份是埃尔马贸易公司的老板,该公司曾经与罗马尼亚技术公司签约购买大量技术产品。按照罗马尼亚法律规定,埃尔马贸易公司应该以外汇结账。但是,这个公司却常常用列伊结账,因为在这笔交易的背后,埃尔马公司从国外走私了价值上百亿列伊(1美元合2000列伊)的香烟在国内非法销售,所得赃款用来经营他与罗马尼亚技术公司的生意。高级官员参与违洁活动
    罗马尼亚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惯用的犯罪手段主要是走私放射性物质、出售假外汇、逃税和非法将大量列伊运出境外。在所有这些违法活动中都有政府高级官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和协助,而金钱贿赂则是联接当事人双方的纽带。一般情况下,受贿人员都将非法所得用来购买房屋、土地、豪华汽车、首饰和艺术品。我们所破获案件的许多当事者都是在短时间内购买了旅游胜地的旅馆、加油站、赌场以及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比如,布加勒斯特一家银行的一位高级职员通过非法提供贷款的途径收取了大笔贿赂。他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花25万美元建造了一座别墅,购买了三套住房、四块土地和四辆豪华汽车。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