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中国采取措施并要求企业大力应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4-11-29

    【香港《明报》11月21日报道】题:欧美对华反倾销案上升中国要求企业大力应诉
    中国当局为应对国际上的反倾销风,正在采取培训反倾销人员、设立反倾销基金、增强进出口商会的职能等措施。尤其是今年较早前颁布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要求对反倾销案大力应诉,应诉不力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将给予取消其部分或全部申领出口,配额许可证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将部分或全部取消外贸经营权,并处以罚款。
    据中国资料显示,自欧共体在1979年对中国出口的糖精提出首例反倾销调查之后,过去15年间中国产品在国外涉及反倾销案共有172件。其中,1990年平均每年共有22件,去年为25件,今年截至10月已超过20件,影响出口贸易额达数十亿美元。
    对中国产品提出“反倾销”的,最主要是美国、加拿大、欧共体、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有若干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被牵涉“反倾销”案件的中国产品,已达140余种,特别是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土畜产品、食品、电子、电器、医药、机械、金属及制品、化工、矿产等产品。迄今中国机电产品遭反倾销非难的己有40多起,涉及产品30多种。
    据中国经贸部官员介绍,中国当局对于“反倾销”问题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首先,中国政府一向反对企业倾销,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没有力量倾销,把倾销产品的罪名不分青红皂白地扣在中国头上,显然是不公正的。中国对有些国家向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十分关注,正如外经贸部长吴仪指出的,目前有些国家的“反倾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已变成贸易保护主义,尤其是用来针对中国出口的产品,这是中国坚决反对的。
    不过,中国有关当局也承认大陆某些企业确有降价争取市场的行为,并不反对外国惩处有关企业。但是,某些国家往往采取不公正、不客观的办法判定某产品有倾销行为,让大陆同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受株连,这是不能接受的。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企业按照商业规范参与正当竞争,违反规范的只是个别企业。
    近期,中国当局针对近年放开外贸经营后低价竞销日趋严重,以及外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上升的情况,已经开始整顿外贸秩序,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例如,今年起对24种出口商品配额试行有偿招标,将反倾销问题作为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内容,制定对进出口贸易价实行管理的新政策等。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