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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颁布禁烟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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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4-05-31

    【新加坡《联合早报》5月4日报道】马来西亚卫生部规定,从本月15日开始,任何商贩如果售卖香烟给18岁以下者,或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50元(约合11美元)。
    卫生部长李金狮指出,香烟公司如果没有在香烟盒上印“吸烟危害健康”的字眼,没有写明香烟中所含焦油及尼古丁含量,也会被罚款200元。
    卫生部是在1993年烟草管制条例中,规定这项罚款额,最高罚款是1000元。
    李金狮表示,有关条例将在本月15日起实行,政府决不会展延,因为当局已给予足够时间。
    他说,抵触有关条例者,除了罚款外,也可遭起诉上法庭。如果香烟公司直接把产品登在报章或电子传媒上,可被判罚款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
    这项条例也是为了配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反吸烟运动,以限制及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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