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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强盗(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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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3-12-30

    29岁的布朗克斯前巡警伯尼·考利也因贩卖枪支和毒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正在服刑的考利对莫伦委员会说,他之所以在警察中间享有“老手”的称号,是因为他过去经常打人。当被问到被打者是不是嫌疑犯时,他回答说:“根本不是,我就是喜欢打人。”考利声称,在警察局供职的4年中,他用手电筒、警棍殴打群众400来次。谈到这里他耸耸肩膀说:“谁会抓我们呢?我们是警察。”
    纳普委员会首席律师迈克尔·阿姆斯特朗在谈到警察的腐败现象时说:“20年前,有腐败行为的警察收取钱财,替别人掩盖犯罪行为,而如今的警察似乎比街上的犯罪分子还要凶残。”20年代非法酿酒者的贿赂活动使那些行为不轨的警察们大发横财,而50年代的赌博辛迪加则得到一种贿赂制度的保护,这种贿赂制度比税务局的制度更为严密而无懈可击。正如许多专家所认为的,警察的腐化堕落行为近年来也许已有所收敛。但是仍有许多事件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今年3月,亚特兰大当局破获了一个专偷大件物品的警察犯罪集团,这些人被指控抢劫脱衣舞夜总会和私人住宅,他们甚至把许多零售商店的保险柜劫掠而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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