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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韩签署建立正式关系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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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3-07-30

    【本报汉城7月27日电】(记者张忠义)据此间通讯社报道,韩国外务部大使李铉弘与原台湾驻韩国“大使”金树基各自代表双方当局,今天在日本大阪共同签署了韩国与台湾建立非正式关系的基本协议书,决定尽快在对方设立代表部。
    根据协议书的内容,韩国设在台北的代表机构名称为“驻台北韩国代表部”,台湾设在汉城的代表机构名称为“驻韩国台北代表部”,双方代表部起促进双方经济、贸易、文化等领域交流的作用。
    协议书还说,韩国与台湾之间业已存在的各项协定将通过协商以“其它形式”代替,在此之前,继续有效。
    双方决定尽快恢复经济、贸易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报道说,除已自动失效的“友好条约”外,包括航空协定、海运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在内的其它11个协定将改换成“民间协定”。
    另据报道,有关在韩国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双方决定,外交财产归北京所有,华侨的财产由北京和台北协商解决。
    现在韩国政府正在就设立代表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据估计,代表部最早在2—3个月内,最晚在年底可望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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