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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报文章:中国将彻底调整贸易仲裁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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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9-03-29

    说中国已决定允许外国人参加仲裁小组,并正制定允许外国人参加这种小组的标准
    【英国《金融时报》3月15日文章】题:中国将彻底调整贸易仲裁制度(记者林恩·柯里)
    随着中国近些年同外国的经济关系显著扩大,中外公司间发生争执的次数也在不断增加。
    但是,由于许多外国人对中国处理仲裁案例的体制普遍缺乏信任,这些争执的解决过程受到阻碍。
    现在,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据说中国已作出一项决定,允许外国人参加仲裁小组,并且正在确定允许外国人参加这种小组的标准。
    据熟悉仲裁程序的西方律师说,中国人非常清楚,如果不允许外国人参加,海外投资者就不大可能把中国的仲裁看成解决争执的可行选择。
    另一位西方律师说:“有外国人参加就能使仲裁决定具有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并给中国带来它以前不具备的有关仲裁的专门知识和其他一些新东西。”
    尽管中国国际经济和贸易仲裁委员会最近公布了一些新的规则,中国也在努力使仲裁水平达到国际仲裁标准,但海外投资者一直不愿在中国解决争执,而愿意把他们的问题带到别国去解决,因为那里有经验较丰富的仲裁人员,也有明确的案例法。
    目前,大多数牵涉外国人的争执都在斯德哥尔摩、巴黎或苏黎士仲裁。据说中国人愿意到瑞典仲裁,他们认为瑞典人仲裁不偏不倚。
    一位西方律师说,“如果牵涉外国人的仲裁是公正的,外国人就会选择在中国接受仲裁,这样既方便得多,也便宜得多,因为申诉是在发生争执的当地受理。在斯德哥尔摩找中国翻译非常困难,而且费用高昂。”
    虽然中国仲裁委员会已开始采用更多的为国际上所接受的仲裁程序,但中国的仲裁在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与别国不同。中国仲裁对谈判、和解和调解强调过多。这同西方的作法形成鲜明对照。
    在西方,仲裁小组通常一开始立刻就如何解决争执和赔偿损失作出决定。
    如果争执可以很顺利地解决,那么采用中国的方法则比较便宜。但是,据几位西方律师说,常常是争论几个月后才能形成决定。争执大都发生在贸易方面。一位律师指出,有关合资企业投资的仲裁事例较少见,因为人们感到“这会损害”伙伴关系。
    然而,过去几年中商业争执已显著增多,其主要原因是80年代初同外国人签署的各种协议现在快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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