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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报》文章:内地高利贷「起死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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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8-12-01

    【香港《快报》11月7日文章】题:高利贷再抬头(作者陈伟)
    高利贷在大陆销声匿迹30多年,如今在“一方想打,一方愿挨”的情况下,又在私下里暗暗滋生。目前,上海市高利贷的息口一般都超过3分利,高达10分利。
    中共执政后,曾明文规定废止高利贷。而现时的高利贷绝大部分是私下交易,没有经济担保,没有公证人,纠纷不免时有发生,但因法律不允许高利贷,因此即使出现纠纷,大多也愿私了,而不愿到法院“曝光”。
    这几年高利贷“起死回生”,一则,个体经济活跃,使不少人涉足生意人的行列,他们苦于一时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就不惜高利借贷;二则,“出国热”持续高温,而出国大多需要一笔不少的学费和担保费,于是在高利借贷者中平添了不少“出国迷”的身影。
    目前大陆的高利贷与1949年前的相比,有其新特点。首先,高利贷的动因已不是1949年前那种“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去借‘阎王债’”了,绝大多数人借高利贷的,或是为了做生意,或是为了“洋插队”,他们原先的生活水平并不低,只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或图更大的发展,其中亦有为还赌债而借高利贷。
    其次,借贷双方都出于自愿,一般不存在胁迫行为。有人说,现在民间高利借贷,是“一方想打,一方愿挨,两厢情愿”。借款者希望“借腹怀胎”,赚它一票,到时即使五分利也是“毛毛雨”。有余款者眼见市场行情月月不同,亦希望“金鸡下蛋”坐收其利。有时自己没钱,却又抵挡不住“金色的诱惑”,听说有人要借,也做个中间人,从中捞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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