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日本《朝日新闻》文章:中国的广告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8-07-31

    【香港《明报》6月10日译载日本《朝日新闻》文章】题:中国“广告热”方兴未艾
    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时间,每天约20分钟,广告费按照不同的时间来计算,每分钟收2000至5000元。但这是对国内企业的收费标准,如果是外国企业,收费贵几倍。
    中国于1977年解禁广告。据1981年统计,替报纸、电视、电台、杂志四大媒介作广告的代理公司,为2100家,工作人员16000人;而到1986年,已增加至6900家,工作人员81100人。
    1986年的广告额,包括外国企业广告5500万元在内,全国达8.4亿元,与1981年的1.5亿元相比,平均每年增加约四成。
    凡是刊登过广告的企业,其产品的销路必大增。
    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是大陆最大的广告代理商,据说,它在做每项广告之前,要先在全国25个城市(或地区)作市场调查,这种做法与资本主义的广告公司不同。广告引起商品推销战。在化妆品业界,差不多所有公司都把营业额的5%用作广告费;家用电器业用的广告费占营业额的1%至2%。明知广告费促使售价上升,但是中国大陆的广告热仍方兴未艾。
    大受顾客欢迎的电冰箱、洗衣机,店铺里经常缺货,负责监督广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负责人指责道:“只见广告,不见商品!”
    去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一份投书说:河北省某乡镇企业在报纸上刊登增高器广告,有位男顾客使用它以后患上关节痛,要退货又不可以。管理局与河北政府联合调查之后,以刊登无效而有害器具的广告之罪名,勒令该乡镇企业关门。
    去年12月国务院通过“广告管理条例”,对1982年公布的暂定条例作修改,立例严厉惩罚假广告。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