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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华侨日报》就学生游行事提出四点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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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12-30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十二月二十八日社论】题:评中国大学生的游行示威
    到二十六日为止,上海学生游行的趋势已渐平稳化。我们愿在此时对学生游行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第一,中国宪法所保障的人民游行权利,必须由各地的具体法规落实。所以,一方面必须确认人民游行的权利是受到宪法保障的,它不是“过激行动”,另一方面必须由各地政府或同级人大会拟订游行示威法规,颁布实施,官民共守。法规中理应规定游行示威的申请登记,包括游行目的、地点、方式与人数,也应规定警方对示威者、市民的保护,及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使游行权之行使有法可依,有规可遵,有关人员在执法时也尤应不偏不倚,毋枉毋纵。使游行纳入政治之正轨、逐渐习以为常,不致走火入魔。
    第二,正规的民意反馈渠道与沟通渠道必须加强。人大会代表的选举应按实际条件的可行性选一步民主化,人大会职权应按宪法规定落实。新闻媒体对民意和反映也应更翔实,更迅速。只当民意有了畅通的反馈管道,游行导致暴力或出轨的频率才会因而降低。同时官民之间须强化民主之共识,并使沟通能扩大宫民共识,稳固安定团结之基础。
    第三,“安定团结”须有进步的共识。官方对群众支持的政策之提出时机,不能落后在成熟的提出时机之后,以避免造成群众过强的挫折感。若能在考虑现实情况之后适当地将安定团结的共识及党的领导定位于较进步的平面上,不仅能强化安定团结局面,而且能更发挥中共党的“带路人”角色。
    第四,游行既起之际,当地领导人应针对青春期青年的反叛、好奇、冲动与爱凑热闹的特点加以疏导。安排讨论会或指令有关机构跟学生会面、研究解决游行中原具体要求之方案,或敦请人大代表出面跟学生交换或收集意见等等,皆是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
    从中国政府处理学生游行的方式来看,中国七年来在民主上信心较充足,进展也颇大,这次解决问题不需中央领导人出面,便是一项明证。疏导方式仍具有政治上的权威性质,尝试把游行示威纳入更制度化、常规化的行政式处理范畴的努力己见苗头。这方面当然要归功于中国政府近年来的改革,和中国民间对民主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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