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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应有专门的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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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9-28

    【苏联《共青团真理报》文章】题:探索的时代
    今天共青团中央附属高级共青团学校科研中心主任、哲学博士伊林斯基就共青团的改革问题向本记者发表了谈话。
    在集约化阶段共青团的改革,是它的工作结构的改革,它包括下列一些传统方面:参与对青年的教育,参与解决最重要的国民经济任务以及管理国家和社会大事。
    我来谈一下青年的科学技术创造问题。今天,当生产的集约化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说到底完全取决于科学技术进步的速度的时候,共青团有关这方面的工作应大大加强。
    在苏共二十七大的文件中包含着一系列崭新的原理,这些原理为共青团把自己的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创造了条件。但是,为了使这些原理充分发挥威力,其中一些原理必须变成法律语言,就是说要通过专门的法律。
    比如说,共青团组织的书记今天怎样使用制止行政上的决定的权利?如果这个决定不符合青年的利益,更不必说与青年的利益相矛盾的话。行政负责人如果坚持自己的决定……就请求党组织书记支持。但是,这并不经常能保证问题得到有利于青年的解决。这就需要法律,在法律面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围绕着青年法问题的议论,一会儿热、一会儿冷,已经议论了几十年。我想,总有一天青年法终于会被通过的。但是,现在每个劳动集体中就应作出自己的决定,行政上应作出肯定青年权利的和授与共青团委员会权限的命令。加强共青团活动的政治法律基础,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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