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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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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6-27

    南斯拉夫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承担未满二十七周岁的子女在校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但是仍有不少学生通过不同渠道,享受着数目不同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大学奖学金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同利益自治组织每年从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拨给大学
    定数量的专款,原则上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荣获这种奖学金的学生,各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学校实行十分制,获奖学生各科成绩要达到八点五分以上),按分数的高低,分别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由于这种奖学金数量有限,实际上并非所有学习成绩达标的学生都能享受。分数达标的学生,首先须由地方社团组织(相当于我国的居民委员会)证明该学生没有从其他地方组织如工厂、企业领取助学金;其次要有学校青年组织(学生会)证明该学生是学习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好青年;最后还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方可获得这笔奖学金。
    这种奖学金,每学期由系里组织评比一次,从下一学期开始逐月领取。能享受到这种奖学金的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助学金有些学生成绩尚好,但家庭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可由学生本人直接向所在地方社团申请助学金。
    在南斯拉夫,一些福利待遇较好的工厂、企业,还为工人子女就学提供助学金。比如久负盛名的兴泰隆地毯厂,其工人子女从小学直到大学的全部学习费用,都由工会担负。
    有些工矿企业和公司还实行向中学毕业生招标的方法。应招学生可按企业和公司的要求,选择所学专业,学习期间享受该企业或公司提供的助学金,大学毕业后再回到招标单位工作。
    这种办法比较受欢迎,学生应招时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得到了保证,毕业后的工作也有了着落。如果学生毕业后另找工作单位,则要退还助学金。贷款还有一种助学金是以贷款形式提供给学生的。无家庭资助的学生(如孤儿),或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地方自治组织申请贷款,待完成学业参加工作后再逐步偿还。如果中途学习成绩不好,则要按所得分数,逐步减少百分之十的贷款,乃至取消助学金。
    以上几种助学金,都由工厂企业或地方社团组织通过银行直接转到学生手中。
    由于各单位经济情况不同,所提供的助学金数目也不同,一般在三千——一万第纳尔之间。数目虽然不大,但对于分文不挣,两袖清风的学生来说,已是相当大的资助:一来可以解决食宿笔墨之需,二来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陈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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