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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的游说集团(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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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6-27

迪弗事件的起因
    四十七岁的迈克尔·迪弗于去年五月辞去了里根的白宫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其原因之一是嫌每年大约七万二千美元的薪金太低。迪弗辞职之后即在华盛顿开办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从那时以来的十几个月里,迪弗的公司成功地利用他可接近里根政府高级官员的机会,为美国国内和国外的十二个主顾搞咨询和游说活动,收入达四百五十万美元。鉴于迪弗的公司生意兴旺,英国一家广告和公共关系公司愿以一千七百万美元买下迪弗的公司,当然,迪弗与里根夫妇的长期密切关系也属于这一揽子交易中的一部分。
    迪弗公司的生意过分兴隆激起了同行的不满和各界的注意。美国报纸从今年初就零星登载有关迪弗的文章。自今年四月里根与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达成有关酸雨问题的协议以来,传闻开始增多。一连几周,迪弗成了报刊上经常出现的名字,加之迪弗在政府中的宿敌不时有意透露某些内部消息,公众要求调查迪弗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众议院商业小组委员会的一再坚持之下,总审计局对迪弗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总审计局副局长詹姆斯·欣奇曼说,迪弗可能违反了有关游说活动的法律。
    四月份,五位民主党参议员要求任命一位特别检察官对迪弗事件进行审理。里根称这样的提议是“荒谬的”。
    五月十四日,迪弗对《华盛顿邮报》的一次谈话中说,他从未利用与总统和白宫的关系施加影响,并表示他早已把可自由出入白宫的证件退回。
    五月十六日,众议院举行听证会,迪弗参加。在分发给记者的书面声明中,迪弗说人们对他的指责是不适当的……“显然有政治动机”,图谋损害他和他在政府中仍任职的同事和朋友。
    五月二十日,新加坡驻美使馆一位官员说,新加坡已拒绝了与迪弗公司的一笔咨询活动交易,原因是他要价太高。
    五月二十八日,美国联邦法院正式宣布任命一位特别检察官对迪弗事件进行调查。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美国联邦政府官员在离职一年之内不得对原任职部门进行游说活动,违反者将被判处一万美元罚款或两年徒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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