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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将严惩强奸杀人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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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4-29

    【香港《中报》四月二十日报道】台湾政府为加强改善社会风气,已决定成立中央策划督导小组,将过去所订定的有关法令,择其具体可行者,重新拟订《改善社会风气重要措施》修正草案,将增列对奸淫及强暴等犯罪行为,应由法务部研究修订法律改为公诉罪,以遏止败坏道德与社会风气。
    草案中还指出,对强暴、窃盗杀人、抢劫、重伤害、凶杀、逆伦及诈骗等罪犯,应采取最高刑惩罚之,并需速审速判,避免社会淡忘后失去惩戒教育作用;而对于协助缉捕罪犯及有助维持社会秩序的道德义行,应即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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