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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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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2-26

    【台湾《中国时报》二月十八日报道】“青少年犯罪人数从六十六年占犯罪总人数百分之十一,发展到七十年间占百分之二十五的严重情况”,成为十余位学者专家昨天在董氏基金会热烈讨论的主题。
    经过三个小时的座谈,专家认为,要改善此一状况,应从下列方式着手:
    ——需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自我概念。
    ——使青少年各种优点都受到肯定。
    ——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
    ——针对区域、个人、事件,落实防止青少年犯罪问题。
    ——重振中华伦理,提倡三代家庭。
    ——强化青少年观护制度、立法设立“中途家庭”。
    ——保持亲子间传送感情的管道通畅,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从青少年犯罪谈社会健康问题座谈会”昨天下午二时在董氏基金会举行,由该会咨询委员毛松年主持。毛松年表示:“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中华文化伦理传统与三民主义安和乐利社会的重大挑战。”大法官史锡恩说明:民国六十六年青少年犯罪人数七千九百五十二人,七十年则增至一万零六百零二人,近年仍在继续增加。
    台大教授杨国枢认为:从小培养良好的自我概念,将是“青少年犯罪”的绝缘体。他说:“父母和师长的重视,往往造成孩子对自己有良好的看法。而我们的社会常采用羞辱孩子的教育法是很糟的”。他指出要设法使青少年对家人产生充分的感情期待;使青少年成长中的生涯关卡尽量不要太苛严。
    文化大学社工系主任周震欧说,“进入工业社会后,父母必须重新找出向子女表达感情的管道。”
    史锡恩大法官认为:使有经验的祖父母协助忙碌的父母教育、爱护孙辈,是最理想的。另外,增加法律知识教育,将有助青少年的自我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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