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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洲国家普遍雇用童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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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4-04-30

    【联邦德国《世界报》报道】在大多数中美洲国家里,十五岁以下的人占全国居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少数成年人必须以太少的收入来养活太多的人。儿童不帮助增加家庭收入,是无法生活的。
    哥斯达黎加被认为是中美洲最进步的国家。它的居民的估计寿命是七十二点二岁,在这个地区是最高的,同时,儿童死亡率最低,为百分之一点七九。在危地马拉估计寿命只有五十七点八岁,但是儿童死亡率将近百分之七。所以人口增长几乎持平。
    尽管哥斯达黎加在为本国儿童准备职业方面优于危地马拉,在危地马拉文盲占百分之五十七点八,为哥斯达黎加的五倍多,但是,在这两个国家里劳工市场却不接受愿意工作的成年人,因为他们的劳动力受到廉价的儿童劳力的排挤。
    并不是立法机关无视这一不幸的事实。哥斯达黎加为自己进步国家的名誉增添了光彩。宪法答应为妇女和儿童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禁止妇女和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从事“不卫生的、繁重的及有损于身心健康的工作”。但是,在哥斯达黎加写在纸上的东西也是可以不作数的。
    据有声望的、保守的《民族报》估计,在二百三十万哥斯达黎加入中,有十五万青少年在做按照法律是禁止他们做的工作。雇主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简单的:这些青少年干活只拿本来就不高的普通工资的一半。当局是无能为力的:对触犯青少年保护法的惩罚,即使在最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很轻的,以致于雇主经常是不到一天就弥补上了这些罚款。
    当局可以为某些工作向青少年颁发工作许可证,同时规定劳动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五小时。但是,例如参加收获劳动的一个少年他必须干七小时的活,得到的日工资大约是三马克。但是,同年龄差不多的、不得不在酒吧间、妓院或所谓的“按摩院”里挣钱的女孩子比起来,他可能还认为自己是幸运的。
    这些情况尤其应该让那些认为先进的立法可以消除中美洲革命的原因的人很好地考虑考虑。哥斯达黎加有进步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既不能监督也不能改变社会现实,因此也不能为将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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