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阅读
  • 0回复

波兰教授明兹谈波经济改革说按企业纯利润收税有很多弊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3-04-27

    【本刊讯】波兰经济学家明兹教授最近在波兰《事务与人们》刊物上著文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波经济改革的批评性意见,文章的标题是《对改革加以改革》。
    他认为,根据目前经济改革的原则,实行企业年度纯利润指标的制度有很多弊病。所谓年度纯利润就是企业从出售自己的产品收入中,除去向国家交纳累进所得税后剩余的便是纯利润,此项利润企业自行支配,一年规定一次。这样的体制有五大毛病:(一)企业为追求最大利润,不肯拨出资金搞技术进步;(二)企业选择产品品种时考虑的是获取最大利润和工资,因而通常选择材料消耗多的品种,不利于节约原材料;(三)在企业可以自己定价的条件下,企业为谋取最大限度的年度纯利润而抬高现行价格,助长通货膨胀;(四)为了取得最大利润,企业不顾全社会利益,片面选择获利大的产品品种,因而,加剧企业本位利益与全社会利益的矛盾;(五)企业追求最大年度纯利润,往往使企业的生产结构不符合需求,妨碍企业之间开展有利于消费者的竞争。
    明兹教授认为,企业不应谋求最大的年度纯利润,而应代之以最佳利润。企业通过自行确定产品品种和时间限度以及最佳利润,保证企业在长期内获得最大效果。
    他建议在经济管理上,应当实行两个原则:
    (一)企业应努力使人员费用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工资应在企业和经济组织为一方,工会为另一方之间的集体合同基础上,按既定工资政策加以确定,取消使工资取决于企业财务结果的作法,防止导致通货膨胀。
    (二)取消企业纳税,特别是利润所得税的累进税制,因为企业纳税的累进税制会阻碍企业效益的提高,这里可考虑各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办法之一是按统一的税率确定利润纳税。但这种税率可按不同种类和不同条件的企业有所差别。(史锋)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