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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经济新闻》评我新宪法草案:《建筑现代国家的基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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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2-11-28

    【日《日本经济新闻》十一月二十七日文章】题:建筑现代国家的基础(记者三森发自北京)
    这次向人代会提出的中国新宪法草案明确规定,将排除个人的权力集中,使国家和法律的作用优先于共产党,这表明了旨在向现代国家转变的中国的基本格局。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要强调重视共产党的领导,重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但是,从整体说来,中国有一部与现代国家相称的正式宪法,意义重大。
    关于人民解放军,过去是“共产党的军队”,由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新宪法规定,人民解放军由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这样,就成了“国家的军队”。此外,新中国的基层机关人民公社,曾经在政治、经济的广阔领域具有权限,它也将变为“经济单位”。省政府等地方自治权也将扩大。
    关于草案三十条“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似乎可以说,以此在法律上明确了台湾回归时的地位。
    【共同社东京十一月二十六日电】彭真报告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解释说,“台湾实现和平统一后,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具有高度的自治权”。这表明中国是针对统一台湾而加进这一条款的。
    【日本《东京新闻》十一月二十七日述评】题:民主化:促进与刹车
    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彭真表明的宪法修改的要点可概括为如下几点:(一)确立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二)为使行政和经济活跃起来而实行党政分离;(三)发扬社会主义的民主。最后的草案还没有公布,但可以说它将是一九五四年修改后的宪法的继续和发展,与以往三次修改相比,具备了广泛的具体的内容。
    其中,值得注意之点是,探索社会主义的民主,认为民主化与经济的现代化相关联,重视以此为基础的经济责任制和集体所有企业的作用。
    此外,以前的宪法中有的罢工和贴大字报的权利也取消了。
    可以认为,这是认识到了过去四人帮把大字报用于争权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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