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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每日新闻》说宪法修改草案强调法治/共同社认为草案反映了推行现代化建设的路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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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2-04-30

    【日本《每日新闻》四月二十八日报道】(记者:辻)这个可以被称作“八二年宪法”的新宪法草案的最大特点是:一、大幅度地恢复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年宪法的内容;二、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型的路线;三、正面提出了中国现代化路线,同七八年宪法相比较,宪法的权威,即法治主义被空前地强调,正在恢复五七年以来被忽视的宪法秩序。
    在五十年代后期以来不间断的政治运动中,以文化大革命为顶点,法律秩序一直处在混乱当中。新宪法草案肯定了宪法的优先性,大概也是基于这些经验教训。
    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新宪法草案大大改变了中国的国家体制,同时,又在国家机构、行政组织、经济制度和军队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许多修改。
    【共同社东京四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冢越发自北京)
    已经发表的中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内容,把文革遗留下来的制度一个个地取消了,如实地反映了推行现代化建设的路线,一九七八年的宪法中的文革色彩被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写进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和加强国家机能,这是最大的特征。
    草案清楚地写明要调整和加强国家机能,诸如写明了(一)恢复国家主席制度;(二)国家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三)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四)政府和党要严守宪法等等。
    设置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旨在加强国家机能。
    此外,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也大幅度地扩大了,它除了具有选举军委主席的权力外,还有罢免国家主席、总理和军委主席的权力。
    宪法草案的序言中赋予政党、团体遵守宪法的义务,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都要把宪法放在优先的地位上,这一点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
    这一系列的修改表明国家领导机能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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