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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华尔街日报》载文说:中国新农业政策受到农民热烈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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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1-09-01

    【香港《亚洲华尔街日报》八月十二日文章】(作者:戴维·茨威格)自从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农业政策变得更加讲究实效了,更加着眼于市场了,这是完全符合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他们热烈欢迎进行这些变革。改革始于一九七八年,的确是带来了希望。
    派到农村去的调查组已经发现十年胡作非为的做法的残余:粮食订购额过高,缺乏食油,强迫农民出售猪和家禽——这种做法时常迫使农民买猪和家禽以完成政府规定的出售额;大队一级官僚主义十分严重,许多干部闲着不干事;他们不从事体力劳动,却从集体中领取工分,这样就进一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由于经济收入和分配的粮食大大减少,对自留地和自由市场的限制,使得农民几乎不能在他们从集体取得的微薄收入之外,再得到一点补助性收入。
    改革是非常显著的。已经把多余的大队干部送回田里劳动,把自留地归还了农民,重新开放了自由市场。公积金在慢慢减少,分配给农民的钱增加了。冬季建设项目减少了,粮食的重要性降低了,这就使农民种植了更多的油料作物。随着农村经济自由化的进展,政府设法打破集体化的中国农民习惯了多年的吃大锅饭的局面。政府决定,报酬应该直接地反映出所干的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而不是搞大寨的工分制。北京
    要求实行一种新的付酬制度,叫做“责任制”。
    中央在一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发布了《关于逐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第七十五号文件。当局正式许可采用下面三种付酬制度:承包象林业、渔业或者畜牧业这样的副业生产,收入同产量挂钩;实行计件工资;承包种庄稼的制度,按这一制度,农民接受一个生产定额。不论何种制度,付酬都同产量挂钩,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
    根据这个指示,每个地区可以自由地选择它的付酬制度。在较贫穷的地区,可由一家或者一个人来负责种一块地。定额是根据这块地在过去三年里的平均产量确定的,生产队给完成定额的农民记一定数额的工分。剩余中的很大一部分——有时是全部——归这个农民所有。
    由于受到增加个人收入的这种可能性的刺激,再加上害怕完不成定额会罚款,农民既增加了他所在的集体的产量,又增加了他个人的收入。短期包工还刺激农民很快干完地里的活,这样,他就可以回家干自己的活或者接受另一项包工。
    在南京市外六十五公里同安徽省交界的山丘里的唐川公社,是说明这项政策获得成功的一个例子。在唐川公社,棉花产量定到了每家每户。这个公社最穷的队里的农民承认,他们对新的积极性感到惊奇。一位已经退休的五十岁的妇女现在也下田种地了。典型的情况是,两天的活一天半就干完了,这使农民有时间去育树苗,树苗所得的钱大约占一个典型农民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此外,这个公社的棉花产量增加了大约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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