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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国际奥委会恢复我合法权利“异常愤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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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11-29

    【中央社台北十一月二十七日电】据外电报道,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昨天下午在洛桑宣布,采用通讯投票的结果,以六十二票对十七票,八票弃权,一张废票,一张空白票,通过了执行委员会对处理“中国问题”的建议案,我国体育界人士对这项建议案的通过异常愤慨,表示全力支持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循合法途径,继续争取我国奥会应享的权益。
    他们呼吁国际体坛人士,主持正义,严厉谴责国际奥会违反宪章的行为,立即改正错误的决定。
    国际奥会执行委员会十月二十五日在名古屋开会,为了使中共能参加明年的奥运会,曾作了一项不公平的建议案,并以通讯投票的方式表决。这一建议案要求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改用: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名称。并不能使用原有的会旗和会歌,会章必须修改,新设计的会旗与会歌,应先获得国际奥会执委会的批准。
    而中共的奥会则可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可用中共“国旗”与“国歌”,且其会章已获认可。
    名古屋奥会执委会的建议案,严重地违反了国际奥会宪章第六十四、六十五及六十六条,也违反乌拉圭第八十一届大会的决议案,是一项极不公平的政治歧视。
    【合众国际社台北十一月二十六日电】消息灵通人士今天说,由于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决定台湾的中华民国奥委会在今后的奥林匹克各项活动中必须改变国名、国旗和国歌,以使北京能参加比赛,中华民国奥委会将拒绝参加一九八○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奥运会。
    这些人士说,但是,台湾将保留它的国际奥委会成员资格,等待着国际奥委会总部所在地瑞士洛桑县法院的裁决和看看未来的其他事态发展。
    中华民国奥委会今年十月向洛桑法院控告了国际奥委会的歧视。
    这些人士说,即使中华民国奥委会在洛桑法院的控告失败了,台湾将继续为改变国际奥委会的决定而斗争,并仍不参加今后的历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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