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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刊谈第三世界儿童情况的文章:《儿童年》(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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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8-30

    原编者按:联合国已宣布一九七九年为国际儿童年,以望引起人们对如此多的儿童遭受的苦难的注意
    【本刊讯】美国《新闻周刊》七月二十三日一期刊登怀特和詹森自曼谷,莱瑙克斯自波哥大,普罗菲特自图茨瓦纳以及穆尼自纽约合写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儿童年》,摘译如下:泰国:一家血汗工厂中的生活马恩十二岁上被带到曼谷,心想她是同她一家外出旅行。相反,她父亲——一个自己动手种地的小农——把她卖给了一个职业介绍所,得到八十美元。马恩作了不长时间的保姆后被卖到一家工厂。在这家工厂,她同其他五十八名女孩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包糖块。按理应该每天付给她们五十美分,但是谁也没有拿到什么钱,因为厂主说她们必须交纳膳宿费。她们住在工厂上面的一个蟑螂成灾的房间里。马恩在那里的四个月里,有两人因没有得到治疗而死亡,六人因长期蹲着工作而成为瘸腿。厂主命令马恩和其他孩子背着瘸腿女孩上下楼梯去工厂,强迫她们工作。
    这种经历对于泰国儿童来说并非不寻常。成千上万的人是契约工或在工厂做工,虽然劳工法禁止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做工。当局估计,在曼谷一万七千家工厂和家庭手工业中,五千家是血汗工厂;它们大都雇用童工并且习以为常地违反法律中有关工时、卫生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规定。这些儿童通常被以五十至一百美元的价格卖给工厂,用以补充他们的父母每天从地里得到的七十五美分的收入。父母并不一定残忍,只不过是贫穷,并且不了解曼谷的工作条件。他们还相信不老实的职业介绍所的话,这些介绍所保证说这些孩子将得到很好的照料。
    职业介绍所和血汗工厂的这些行为通常得到政府的默许。工厂检查部门的前负责人阿拉威巴承认,许多非法工厂是在他们“妥协”之后获准开办的,因为这些工厂是泰国经济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解释说:“如果我们对这些人采取激烈措施的话,大多数工厂就会关闭,从而影响有关行业的成千上万工人。”即使执行劳工法,血汗工厂厂主也往往可以轻易地逃脱法律制裁。阿拉威巴说:“为了工业的发展,我们在执行现行规定时必须灵活。”哥伦比亚:弃之街头十岁的马撒和十二岁的格洛里亚住在波哥大电话公司用来存放电缆的一个十英尺深的洞里。他们负责为七个男孩组成的一伙做饭和打扫这个洞。马撒说:“如果我们缺什么,我们就出去偷。”十二岁的欧塞维奥衣衫褴褛,流落街头。他四岁时因遭到母亲毒打而逃离家门。在几次进出教养所和被警察追逐的情况下,欧塞维奥靠乞讨、捡破烂和偷窃活命。
    马撒和格洛里亚、欧塞维奥所过的日子,是波哥大大约五千名街头儿童的日子的典型。被称为“流浪儿”的这些孩子大都在五至十五岁之间,他们要末是从家里逃出来的,要末是被遗弃的。司法部的一个发言人说:“在哥伦比亚,只有百分之一、二的人有能力为他们的孩子提供基本必需品。事实是,许多母亲将她们的孩子抛弃街头。”
    这些青少年常常陷入雾都孤儿式的社会最底层,生活在阴沟洞里和空地上,以在垃圾堆里翻找罐头盒和从汽车里吸汽油,作乞丐讨得几分钱甚至卖淫为生。他们的违法生活是波哥大的犯罪率在南美洲最高的原因之一。各种组织机构在帮助这些流浪儿过正常生活方面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他们当中大多数变成了顽固的犯罪分子——不知不觉地被定为社会上的不可救药分子。
    父母的虐待以及贫困乃是孩子离开家庭的主要原因。估计波哥大三分之一的父母虐待子女。鼓励男子有几个家的强烈的大男子主义传统也加剧了这个问题。据米钦俱乐部(一个照顾街头儿童的私人机构)说,与女人同居的丈夫们常常打不是他们自己生的子女。恶劣的生活条件使情况恶化了。
    哥伦比亚百分之二十七的人生活极端贫困,年收入不足七十五美元。对钱的需求如此急迫,以致母亲们常常合法或非法地卖儿卖女,让人家收养:一个金发蓝眼婴儿在纽约黑市可卖二万五千美元——尽管哥伦比亚父母们只得到这笔钱中的一点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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