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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报纸报道:《纽约少年刑事犯罪:以无期徒刑相威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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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5-26

    【本刊讯】西德《法兰克福汇报》四月十日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无所事事,没有理想,天不怕地不怕》,副题是《纽约少年刑事犯罪:以无期徒刑相威胁》,全文译载如下:
    罗伯特(十三岁)和查利(十五岁)都是杀人犯,而他们并不是个别案例。目前纽约出现了一种令人害怕的儿童,这个社会认为用老的“办法”已对付不了这种人。
    根据纽约新颁布的青年法,罗伯特和查利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危险。在这个国家里,现在对杀人犯一律按成人法律来处理,不管杀人犯是十二岁还是二十岁,都是一样的。颁布这项法律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根据可怕的青年犯罪现象而制订出来的。
    十三岁的那个儿童被控告,在去年九月份与两个同伴一起在纽约市朗斯南部的贫民区杀死了一个十九岁的青年人。当这三个年轻罪犯向这位青年走来时,他们向他要钱。但遭到拒绝。于是他们就向他开枪,打中了他的胃部。他在几分钟之内,因流血过多就当场死去了。
    十五岁的查利杀害了一个十七岁的青年。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早晨天朦朦亮的时候,查利与另外三人一起在一座名叫奥尼昂塔的小城市里袭击了一位名叫比利的学生。比利在几秒钟之内就死去了。
    区检察官马里奥·默罗拉说,大城市黑人区少年杀人犯给社会造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已达到了令人可怕的程度。他的原话是:“大约有二十万儿童每天都在大城市里追逐。他们年纪很小,放荡不羁,无所事事,没有理想,天不怕地不怕。”
    纽约青年法院的一位官员描写了这些儿童是如此失望而又苦闷地看待周围世界的心理状态,他说:“当人们同这些儿童谈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时,而他们竟睡着了。从这里人们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只考虑自己,别的什么都不管。”新的法律与其说是试图解决问题的办法,倒不如说是为竞选纽约市长而采取的一种有力的吸引选民的手段。反正是:制订青年法这件事本身已经自己嘲弄了自己。现在用忠告、用业余管教人员、任务繁重的心理学家和类似的毫无约束力的办法已不再能解决这种问题了:十岁的吸毒者、十一岁的妓女和十二岁的少年打死八十岁老太太的现象还是照样出现。
    在纽约,十四岁和十五岁儿童犯的罪行占青年犯罪活动的百分之七十。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不是第一次犯罪。看一下令人害怕的统计数字——一九五○年纽约被捕的青年罪犯为三千四百二十四名,一九七五年已经达二万六千一百五十三名——就可以得出结论,监狱里的平均年龄可能是大大地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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