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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说苏正小心地允许居民经营小型私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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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4-25

    【美联社莫斯科三月二十六日电】苏联政府在小规模私营农业获得成功的鼓舞之下,正小心地允许经营小型私活,以提供某些非常急需的消费服务行业。
    同共产主义思想所作的适当妥协是尝试使消费者满意,消费者现在更加大声地抱怨其生活的不便之处。
    象“自留地”一样
    ——自留地占整个国家可耕地的百分之四,提供的水果和蔬菜差不多占国家水果和蔬菜总额的三分之一——非共产主义的私活被看成是一项暂时的措施。
    但是,这些措施是一种极度需要的措施。
    被卷入一种越来越复杂的计划经济的消费服务行业,是苏联日常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不足之处,是每一个俄国家庭主要关注的问题之一。
    人们抱怨说,他们不能购买到许多可使生活达到舒适水平的不大显眼的物品眼镜框、线轴、棉袜、钉子、眼睑膏——而且还抱怨,他们的手表、鞋子、住所、或小汽车得不到修理。
    根据一九七○年的人口普查——是现有的最近一次统计数字——所有有收入的雇用人员的百分之○点一、即大约十二万人是为他们自己工作,而不是为国家工作。
    这些人中包括一些牙科医生、艺术家、音乐教员和语言教员、汽车修理工和家庭用具修理工之类的人。
    这些人并不包括那些在(形成苏联大量私活的)黑市市场上从事非官方的数百万卢布交易的人。
    在制造和销售方面的非法交易五花八门,从牛仔裤和摇摆舞曲唱片的年轻的投机商到在难以找到的书籍方面所进行的兴隆的交易,从地下建筑队到举办非法的大型公开市场,在这种市场上,出售的东西从化妆品到汽化器无所不有。
    报纸上刊登了大量逮捕这类私人投机商的消息,据报道,其中有许多人是百万富翁。
    为了搞合法的家庭私活,一个裁缝或手艺人必须获得政府的许可证,付一点儿税,避免进行非法的“投机”或大量赚钱,对这种罪行的惩罚最重的判死刑。
    苏联第四部宪法中的新规定打开了通过私活扩大贸易的大门——尽管这里的分析家们强调,他们并不把此看成是苏联意识形态的改变,而是一种权宜措施。
    新宪法第十七条规定:“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苏联允许手工业、农业、居民生活服务性行业范围内的个体劳动活动,以及完全以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其他形式的活动。”
    迄今,私活的数量不多,大多数私活一直局限于乡村,乡村是宪法作新规定之前所许可搞私活的唯一地方。
    诺夫哥罗德一位医生小心翼翼地写道:“经验证明,鞋类、衣服、家庭用具和某些机器的小修,特别是快修,在某些情况下,由在家里的熟练手艺人干起来比较有效、比较快而且也较便宜。”
    一位共产党讲演人与此唱反调,他写道,鼓励这样的私活会危害“培养具有高尚共产主义美德的新人的教育事业”。这种相反的观点反映了那些反对农业自留地的人的观点。自留地在过去几十年中证明是非常成功的。
    尽管如此,但苏联主席勃列日涅夫反复地鼓舞私营农活,现在正在扩大那种计划,并且在财政上引诱城市居民也经营自己的小块土地,种植自己的蔬菜,养鸡、养蜂和养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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