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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报纸译载文章:《“热狗”由来受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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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1-29

    【本刊讯】台湾《青年战士报》一月十六日刊登一篇译自一月一日《纽约时报》的文章,题目是《“热狗”由来受欢迎》,摘转如下:
    热狗是香肠的一种,根据统计,全世界的香肠多达五百种以上。热狗由德国传到美国之后,逐成为美国食物的代表而普受大众的欢迎,它的诞生是基于保存食物的需要,而关于它的历史则须回溯到荷马的史诗时代。罗马时代的香肠是祭典和狂欢会中的主要食物,与传统的多种信仰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康士坦丁大帝在改信基督教后,就下令禁止民众再吃香肠。但是这项禁令并没有被彻底执行,私造和秘密贩卖香肠的商人还是很多,终于禁令被迫取消。
    类似热狗这种香肠是近代才有的,这种香肠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法兰克福香肠,因为一八五二年时,在德国法兰克福地方的屠宰公会首度制造成最原始的狗形香肠,传说当时所用的模型就是一位屠夫的心爱的腊肠狗,一经发售后,德国民众马上便爱上了这种细瘦、光滑、味道浓,由牛肉和猪肉混合制造的香肠。到今天为止,仍然没有改变的吃法是把香肠马铃薯和德国的泡菜拼成一盘,然后再加多一点芥末来吃。
    至于法兰克福香肠变成美国热狗是这样的:在一九○四年的路易斯安那博览会门口,有一名摆摊子的卖香肠的人,他的名字叫安东·福万格;他在卖香肠的时候,由于香肠太热而且油腻,于是他就准备了许多白手套借给顾客使用,但是没有多久,店里的手套却都变成人家的纪念品了。
    最后没有办法,福万格灵机一动,就用柔软的面包卷把香肠夹起来卖,这样子的包装不但保护了顾客的手指,而且包装本身又可以吃。福万格的名字遂因为热狗,而留传后世了。不过“热狗”这个名词还是到了几年后才出现的。其由来是,有一位叫汤玛斯·道更的漫画家,在他的漫画里画了一根会讲话的香肠,取名为热狗,从此这个名字便不胫而走,也逐渐被全世界的人所接受。
    热狗在美国的消耗量相当惊人,据美国全国热狗与香肠协会的估计,他们年年至少要吃掉一百八十亿支热狗。
    法兰克福热狗香肠在过去一百二十多年来的历史中变化很少。今天的热狗制造方法还是把牛肉和猪肉拌合起来,加入调味料腌制后绞细再灌入外皮中,最后再稍微熏一下。因为曾在沸水里烫过,所以是买来就可以吃的。通常美国劳工阶级们中午买两个热狗吃,不但快速而又经济,营养也足够了。
    热狗的外皮最好是用羊肠。但是现在也有许多无皮的,只是用模子灌成而已。有一种新近发明的皮是用牛的蛋白胶制造的,制造厂商宣称这跟羊肠一样好,但吃的人却不表同意。
    目前的热狗有各种长度、大小和形状,长的可达一英尺,短的还不到一节指头,世界纪录最长的热狗有一六四英尺,是美国俄亥俄州新费城的等一浸信会教堂制的。平常的一般长度约五英寸左右。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与热狗有关的趣闻:当年美国的罗斯福总统曾经因为在海德公园的野餐会中,把热狗介绍给英国国王,而制造了头条新闻。
    去年美国防癌研究中心,买来一百份热狗化验,有八十五份含有致癌的毒素(防腐剂),但总商会提出了严重的抗议,所以没有公开发表这个消息,可是美国一年年的增加癌症病例(由一九七六年之六十万人死于癌症,到了七七年增加至八○万人,七八年十二月的统计增至一百万人死于癌症),这个现象是否因美国人爱吃热狗有关,谁也不敢证实,作者前后在美达六年之久,在观察方面所获结果,他们可能半生吃食物与癌症有关,就牛排的吃法也是半生半熟的带着血就往下吞而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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