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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晚报》文章:《我到过莫斯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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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6-02-27

    【本刊讯】香港《新晚报》二月十七日刊登华明的一篇文章,题为《我到过莫斯科》,摘要如下:半信半疑我是美籍华人,居住檀香山。去年底值一次洽谈商业的机会,到苏联,住在莫斯科。这一次,解答了我多年来的疑团:苏联究竟是个什么样性质的国家?
    我未到莫斯科之前,常看到一些报章、杂志,说苏联和资本主义并不两样;中国也说苏联变修了,是一个地道的社会帝国主义。我曾经读过一本书,是日本留学苏联的学生写的,名叫:《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它详述苏联有关乱七八糟的实况。这些,我总是半信半疑。我当时在思索,这大概是政治斗争的宣传吧!也许是变了样,未必变得如此厉害吧!
    我此次是带着探讨的心理,去观察苏联的。我到的是首都——莫斯科,这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虽然在短短的近一个月时间里,正如中国的古语所说:“百闻不如一见。”使我真正感到,果然是名不虚传,苏联与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是来自美国,在莫斯科我并不生疏,因为这里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美金神圣在莫斯科,这个称为是苏联的首都,却蒙上一层深厚的耻辱,到处有美金在流通。在人们的脑子里,把美金奉为神圣,以获得美金为“荣”。这是和制定政策的政府分不开的。一方面把美金作为市场的流通货币合法化,另一方面,鼓励市民掌握美金。有美金就有优待。
    在莫斯科,酒吧林立,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有两种酒吧,一种是使用美金的酒吧,一种是使用卢布的酒吧。用美金付款的酒吧,什么洋酒呀,高质量的酒呀,应有尽有。而使用卢布的酒吧,只能喝到“伏特加酒”。此外,餐厅、百货公司等等,也同样分为美金与卢布不同的待遇。
    在那里有一间最高级的旅馆,叫做“国际旅店”。住的是达官贵人,例如一些外交官、银行界的大亨等人物。那里全是使用美金或其它外币的,一些“女孩子”要到这里找“朋友”聊天,或者一些男人到这里做一些买卖生意,首先要有美金及外币,才能进去。因此,那些“酒欲狂”的人,那些追求“高级享受”的仕女,就得疯狂地去想办法弄来美金了。
    到哪里去弄美金呢?邪途的不谈它,因为我们的朋友当中,也遭到扒手光顾过。就是“正道”吧,是向海员、美国来的客人打主意。有的采取黑市购买美金,按公价一元美金应是兑换○
    ·七个卢布,而黑市上可以兑换一·四个卢布。
    我亲自碰到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个年青美貌的苏联女子敲门找我。她是从别的地方知道我是来自美国。我打开门让她坐下,然后倒上一杯白兰地酒给她。她说:“我不是妓女。”我问她来此有何贵干?她皱着眉头由衷地申说,她是某航空的女职员,因为要在莫斯科结婚,租下一间房子,可是房东规定,付房租要用美金。由于“非美金勿问”的缘故,冒昧前来向我兑换美金。她打开小皮包,里面全是卢布。我同情地问她,这次换了美金,以后又怎么办?她用憎恨这个社会的神态干脆地说:“以后再打算吧!”
    试问一个自称“社会主义强国”,怎能在自己“伟大”的国土上,流通别个国家的钞票呢?怪哉!小费万能在莫斯科,不付小费或送礼物,真是寸步难行。你在何时、何地都要付出小费,才为你服务。
    我听一些到过中国的朋友说过,在中国是不收小费的。你给他们小费,他们会很客气地对你说:“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我在美国及其它一些地方,虽然要付小费,但是,服务在先小费在后。可是到了莫斯科,却令人奇怪的事,是先付小费然后替你服务。所以,在我们的旅客当中,流行一句话:“要服务,先付小费。”这又是一项世界纪录。(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二版)
    没付小费,吃饭没位,就是有位置也要坐冷板凳。
    我是住在INTOURIST旅店,想喝一杯好一些的酒,你没有小费就得不到,只能喝“伏特加”。莫斯科有一家著名的饭店是很难订到“位”的。我先付些小费,旅店的服务员就给我“献策”,告诉我说,给钱就有办法。这天天气很冷,外面是零下十八度,在饭店门外排上长龙,多数是当地的苏联人。可是饭店的大门关闭,大家进不去。我去之前旅店的服务员叫我到时候要租一辆小车,开到大门口,敲门大叫里面的人,然后付上两个卢布给看门的,果然很灵验,大门即开,马上给我位置吃东西。
    你不付小费,给“礼物”也是有奇效的。他们最欢迎的“礼物”,是牛仔裤、女人的袜裤、化妆品、美国制的香口胶等……神女出没本来,妓女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问题之一。在美国等地方,是司空见惯的。现在莫斯科,妓女已是公开化了,也有职业化的妓女。到处都有,打扮得妖里妖气。老是缠着你,令人讨厌。
    我在夜总会里吃东西,一群“女孩子”在我的附近挤眼睛向我打眼色。我不理睬她们,在奏起音乐时,其中一位主动来邀我跳舞。按照西方规矩,我只好陪她起舞了。此时,她问我住几号房间。真的不久,她来敲门,邀我到她家里去“作客”。弄得我啼笑皆非。
    我有一位朋友,是由美国同来的,已是六十岁的老人了,同时带着妻子到莫斯科。但是,每天总有一些“女孩子”打电话到他房间,要和他“谈心”,弄得他甚为尴尬。听在莫斯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此地有一个“女人”已结婚第三次了,在第三次的婚礼后第二天,就出去找“客人”。我听后深感同情,她的所以如此首先只能诅咒那个罪恶的社会。腐朽生活在莫斯科,所见所闻的尽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生活方式。到处可以听到那些西方的爵士音乐。美国有的音乐,它也有。常有一些不相识的人,拿一些“纪念章”到旅店来找,说和我交换美国唱片或者杂志。崇洋的爱虚荣思想占了上风。认为洋货好,爱好“来路”货。一位朋友又告诉我,在旅客中流传一句话:一打尼龙丝袜,可以换取一个“女孩子”的陪伴游玩。因为她们只要得到享受物品,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
    谈到坏分子也是不少。虽然公共汽车上没有写上“提防扒手”,但我们早已警惕。因为小偷小摸的事,是经常出现在你眼前。在莫斯科举办展览会的外国客人,每晚要将一些名贵的展品带走。平日在展览时间内,也要想出一些办法“保卫”它。日本展览出的“锦囊”(CANNON)电子计算机,每一架都用一条钢锁链套住,锁在桌上让人参观,否则会不翼而飞了。这是一个大讽刺。
    在街上,常碰到一些醉汉,一直追逐我,问我是不是日本人,要打我。我又碰到一个象“癟三”样子的人,说他的打火机无油,叫我借给他用一下,一到他手,就拿走了,连我的半包美国烟也拿去。有一次,我被人公开拿去我插在口袋上的原子笔,然后对方若无其事地走开。
    我们常被人“敲竹杠”的,因为人地生疏,正所谓“打死狗来讲价”就迟了。例如因特殊需要,租用一个冰箱,十一天的租金,竟敢收你二百元美金;临时请一个翻译,一天要付给四十元美金的酬劳费。
    我到莫斯科前,有人忠告我不要上KGB的当,他们会用一些办法,引诱你违反“法律”,把你扣留。果然,有一天三个苏联人到我房间来,讲俄文我听不懂,但看出不是平常来找我的市民,说要和我换美金,一元美金可换一·四个卢布。如果你和他们交换,就说你黑市买卖美元,有权抓你。我拒绝了,他们才灰溜溜地离开。
    在莫斯科近一个月的日子里,不仅非常惊慌,生活上也象受罪似的过着。这一切的一切亲身体验,自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来: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吗?”我的答案是: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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