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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报道:《沈外长强调台澎同泡可向日索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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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5-03-29

    【中央社台北二月二十八日电】题:沈外长在立法院强调台澎同胞可向日索债
    外交部长沈昌焕今天在立法院强调:台澎同胞直接向日本索偿债务,自然有其提出要求的权利。
    沈部长在答复立委黄顺兴的质询时说,日本军阀发动侵华战争,我军民同胞牺牲生命者数百万人,财产损失更是无法估计,日本战败投降以后,我政府决定于民国四十一年二月开始与日方正式进行和约谈判。屡经周折,终于达成协议,于同年四月在台北签订(一)中日和约,(二)议定书一件,(三)换文二件及(四)同意记录一件。
    他说:关于台澎同胞在第二次大战期间被日本政府征调海外服役,其本人及眷属所遭受之损害,及在日据时期被扣之军邮存款,以及其他对日债权问题,在谈判中日和约时,政府即予重视。故和约第三条规定将台澎同胞对日本政府及国民所作要求,一并定为应商订特别处理办法予以处理之范围。
    日本政府片面宣布中日和约终止效力,此项特别处理办法,自无再商订之余地。
    至于由台澎同胞直接向日方索偿债务,自然有其提出要求之权利。
    【中央社台北三月四日电】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台籍同胞存放日本军邮局储金讨还代表团筹备处召集人黄同吉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军征赴各战区服役的台籍同胞或其家属,已有七千多人办妥讨还日本军邮储金申请登记。
    黄同吉今天说,二次大战期间,日人强征台湾同胞到各战地当苦役,所得微薄薪饷又被强迫存入日本军邮局。
    黄同吉说:据他了解,台湾同胞有这种储金的约二十万人,如按日本归还韩国、琉球的储金标准计算,总数约在新台币一百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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