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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报妄评中苏经济合作协定承认苏联对中国的友好支持是永久不变的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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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59-02-27

    【本刊讯】巴黎“世界报”2月11日外事评论栏载文:“苏联对中国的经济援助”。摘要如下:
    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之际,人民中国总理周恩来在莫斯科逗留期间,签订了一项经济合作协定。这个协定保证中国继续得到苏联技术援助,以使第二个五年计划——现在正在执行——和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执行速度至少可以同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的执行速度相等。从1950年以来,就签订了中—苏经济协定。但是,苏联同意这样长期的时间(9年)和给予数量如此可观的一笔钱(五十亿卢布,即十二亿五千万美元左右)还是第一次。和已经走过的道路相比,如果人们回忆一下1950年的情况,当中—苏第一次协定签订的时候,苏联还只保证在1955年4月1日以前向中国提供三亿美元的货物,并且规定中国在十年内用美元、原料或黄金偿还。
    人们怀疑的是:1958年在中国成立“人民公社”以来,是否苏联人还愿意帮助他们的中国邻居。问题之所以提出,是因为为了建立人民公社(公社里非常重视简陋、迅速和便宜的生产技术),中国人就大可不要外国专家。人们可以怀疑,是否中国人已经开始向苏联表示:他们再不需要它了,或者他们还担心:会终止苏联对他们的援助。
    可以肯定的好像是,莫斯科决定给予中国最大的支持,这是赫鲁晓夫—米高扬两人合作的永久不变的政策。克里姆林宫中的二号人物米高扬实际上是中—苏合作的主要创立者:在两年内他到北京去了三次。另外,在中国方面,人们正在很好的打算继续使中国现代化,并在苏联的最完善的技术帮助下建立大型工业中心,同时“创造性”地使农村工业化。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两条腿走路”:换言之,冶炼供农业使用的钢的小高炉没有用来代替苏联专家正在工作的新的巨大钢铁联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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