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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亚颁布第一号军事法庭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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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9-03-28

    【本刊讯】拉瓦尔品第二十五日消息:叶海亚将军今天颁布巴基斯坦第一号军事法条例,内容如下:
    整个巴基斯坦将被视为实施军事法地区。
    (甲)下列人员被任命为军事法副首席执行官:
    一、哈米德·汗中将(巴基斯坦陆军副总司令)。
    二、赛·穆·阿赫桑海军中将(巴基斯坦海军总司令)。
    三、穆·努尔空军元帅(巴基斯坦空军总司令)。
    (乙)实施军事法地区将分成下列两个区:
    一、整个西巴基斯坦为甲区。
    二、整个东巴基斯坦为乙区。
    (丙)下列巴基斯坦军区司令被任命负责他们各自地区内的军事法执行官:
    一、(巴基斯坦陆军军长)穆罕默德·阿蒂古尔,拉赫曼中将负责甲区。
    二、(巴基斯坦陆军第十四师师长)穆扎法尔
    ·乌德丁少将负责乙区。
    (丁)我本人、执行官或者由我授权的其他任何军官可以根据这些条例和补充条例(此后称之谓军事法命令和军事法条例)发布命令。叶海亚解除东西巴省长职务
    【合众国际社卡拉奇二十六日电】叶海亚解除了西巴省长哈隆和东巴省长胡达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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